中国残疾人数字图书馆免责声明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党和国家一直在加大对残疾人公民各方面生活的关注与支持力度。这充分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文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中。根据这些规定,要“注重满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要实现信息无障碍”;要“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公共机构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要方便残疾人使用”;“要尊重和贴近服务对象的文化需求,在实现均等普惠的公共服务基础上,逐步增设多样化服务,重点增加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的对象化服务。”

为促进我国广大的残疾人群体充分享受到数字时代获取信息的便利,从而保障其平等获取知识信息这一重要公民权利的实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与国家图书馆共同建立中国残疾人数字图书馆。

作为创新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方式,“中国残疾人数字图书馆”正是贯彻落实以上法律法规、政策的具体体现和重大举措,本网站的建设在充分考虑残疾人特殊性的基础上,以他们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根据其爱好和特点,以文字作品、音频作品等形式向其推送符合需求的精品文化资源,使其无论身在家中还是在其他地方,均可以便捷地通过网络获取知识信息,从而保障其基本文化权益的实现。

“中国残疾人数字图书馆”会采取技术保护措施,使本网站发布的资源为残疾人读者所专供,其他普通读者无权使用,从而把对所涉作品相关权利人利益的影响降至最低。若有提出权利异议者,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查明情况,妥为处理。

在和谐社会中,享有均等的文化权利不应只是健康人士的专利,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一起去关爱我们的残疾人同胞,让“悦读”照亮他们的心灵!

本声明修改权及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图书馆所有。

国家图书馆

二〇一一年四月